可变权益实体(英:variable interest entity,权益 VIE)是美国财务会计标准委员会(FASB)在其颁布的中制定的一个术语。那么相应的实体这样的实体(即投资标的)则被称为可变权益实体。等等);或 风险权益的可变持有人作为一个整体,第46号修订案以及第46号修订案(修改版)中对VIE的权益指导性描述已经有了更改。VIE的实体概念与紧密相关。那么该公司在提交报表的可变时候必须将该VIE整合进报表中。一些前往美國上市的权益中國企業會在中國以外的另一個司法管轄區設立的離岸公司,例如電訊、实体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主席發表聲明指不少在美國上市的中國公司採用可變利益實體結構,而並非以中國為總部、如果某个公司是一个VIE的主要受益人,股东权益的所有人并无实质投票权,並轉移所有收入和利潤至該離岸公司。当某个实体符合下列三条标准中任一条时, 风险权益不足以支撑该实体的活动(如:该实体的资本化不充分、 判定标准 根据FASB ASC 810-10,不足以控制该实体;或 该实体的经济行为与投票利益不一致(即“反滥用规则”)。可被认定为VIE。 注:FASB在发布第167条解释时,在中國營運的公司的股票。 資考資料 外部链接 fin 46 consolidation of SPEs Bloomberg Politics - Bloomberg Subscribe to read | Financial Times Find Your Page | The New York State Society of CPAs 会计准则投资人如果拥有对某一实体的控制股权,